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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8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43:13 来源:互联网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3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26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90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34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4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世兴泽商贸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好恭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自发小麦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世兴泽商贸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重庆市联云食品加工厂标称生产的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康馨乳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红枣奶(风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岩连锁店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紫焰桂花酒厂标称生产的桂花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市吉客哆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红油豆瓣(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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