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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0 09:06:32 来源:互联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1410号)涉及到我区的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平果市吉客吉嘉生鲜超市销售的黄花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平果市吉客吉嘉生鲜超市销售的黄花菜(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80603032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批号和生产日期:2021-06-15)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二)平果市吉客吉嘉生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果市吉客吉嘉生鲜超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黄花菜1.434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7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平市监案字〔2021〕113号)   二、平果市新安镇福满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菏泽荷旭批发部生产的黄花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平果市新安镇福满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菏泽荷旭批发部生产的黄花菜(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80603032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批号和生产日期:2021-02-01)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平果市新安镇福满家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果市新安镇福满家超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数量6.33kg。(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平市监案字〔2021〕112号)   三、田东县思林镇梁世毫糕点店销售的油条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田东县思林镇梁世毫糕点店销售的油条(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80603033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批号和生产日期:2021-07-20)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田东县思林镇梁世毫糕点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田东县思林镇梁世毫糕点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处罚〔2021〕18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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